关于选派2013级学生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7-09-15 浏览次数: 1480

各相关学院:

为拓展学生视野,提高学生综合素质,根据贵州大学与国内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学生项目的有关协议,我校将从2013级的相关专业中,选拔优秀学生赴浙江大学、中南大学交流学习,具体选派情况见“2015-2016学年国内高校联合培养学生项目选派计划表”(附件1)。为做好选派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条件

1、具有品德优良,遵纪守法,身心健康的2013级相关专业学生。

2、学习成绩优良,具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,专业综合排名在前10%

3、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适应能力,能够圆满完成交流期间的学习任务。

二、申请办法

学生自愿申请,学院推荐,学校择优选派。

三、选拔流程

1、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须填写《贵州大学本科生国内高校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表》(附件2)。

2、学院推荐时原则上以专业综合排名优先,兼顾其他条件选拔。

3、相关学院在420日前完成申请学生资格的审核与推荐,推荐人选在附件1中拟推荐人数的基础上多推荐1人作为递补,推荐名单排序上报,并将《贵州大学本科生国内高校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表》和《贵州大学2015-2016学年本科生国内高校联合培养学生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3)纸质版报教务处综合科,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66798311@qq.com

3、学校在5月中下旬公布选派学生名单,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学院和学生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、学生申请前请认真阅读《贵州大学本科交换生课程互选、学分互认暂行规定》(附件4

2、请申请人在妥善安排课业的情况下,经家人同意后进行申请。如无故放弃被推荐资格的申请人,将被取消参加任何交流交换项目的资格,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,供评优评奖时参考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贺显文、陈宏 ,联系电话:88292070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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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大学学生处

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

2015年4月13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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